
作者:时时愉更新时间:2026-05-29 13:58:19
关于窃她:上一世,贺兰时因为纵火杀人锒铛入狱,而黎寒商是让他坐牢的证人。重生后,黎寒商和贺兰时隐婚了!!如何驯养贺兰时这只疯批?规则只有一条:黎寒商专属专用。————秋水为神玉为骨。——这是国画大师郑秋弥老先生对贺兰时的评价。旁人眼里的贺兰时,矜贵优雅,克己守礼,君子端方,如圭如璋,是家世顶级的门阀贵公子。老天一扇窗都没给他关,长了一张据不正经传闻说——统一了澜城名媛审美的脸。提起贺兰时,全是好词。黎寒商不走运,第一次见贺兰时就撞见他在削人指甲,鲜血淋漓地、一个一个地削下来。后来她也见过,他遮住他那双会让她害怕的眼睛,求她怜悯,求她看看他,他说他会很听话。好友说贺兰时:“你一个疯批,强取豪夺不就行了,玩什么暗恋?”贺兰时说:“我见不得黎寒商哭。”所以他收起利爪尖牙,甘愿被驯养。为她纵火杀人,亦为她放下屠刀。PS:两世都双洁,女主视角先婚后爱,男主视角暗恋成真。上一世女主作证只是做了一个目击证人该做的事,因为男主的确纵了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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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辙:“你不要喜欢沈书行了。” 孟熠靠边停车。 “你不满意他?” “我满不满意不重要。”她看着孟熠的眼睛,“他对你不够好,一直都是你在追他的脚步。” “那就更要追到他,追到之后,再骑到他头上,让他伏低做小。” 二十三岁的孟熠正年轻,是自信盛放的玫瑰,勇往直前,不惧怕试错。 黎寒商无法反驳她。 上一世,沈书行是伏低做小了,却是在他负了孟熠之后。 他们的故事很像一本校园小说,是学神与学渣的故事。 沈书行是别人家的孩子,学校光荣榜上永远的常客,而孟熠不爱读书,成绩一塌糊涂。沈书行当时大三,给堂弟桑沈补课,高一的孟熠去蹭课。 红玫瑰喜欢上了高山松,一个动,一个静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