衫,脚蹬三节斗皮鞋,嘴叼过滤嘴香烟,说话流里流气,走路摇头晃脑,勾肩搭背的社会闲散青年。他们三五成群,横冲直撞,东游西荡,其中个别还光着膀子,肩扛或手提单卡(后来换成了双卡)录放机,嗽叭音量开到最大,隔两条街的人都能听见。播放的是港台通俗流行歌曲,引得前后左右的行人相继朝他们投来或好奇或羡慕或鄙视的目光。 这些青年有一个共同的称谓——流氓阿飞。也有人叫他们”痞子”或“街头混混”。上海话管这种人叫“小瘪三”。香港则叫“古感仔”。不过,他们自己叫得比较委婉——出来混的。 在遥远的先秦时代,“流氓”一词与现代意义上的流氓有本质区别。现代汉语词典里,“流氓”二字是指“无业游民,后来指不务正业,为非作歹的人”;而阿飞二字的意思专指“身穿奇服异服,举止轻浮,行为不端的青少年。...